首 页   工作动态    学习型组织    学习载体    书香温州    市民大讲堂    学人对话    学人访谈    终身教育体系    学习课堂    他山之石    温州日报理论版
公告栏 more...
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摄影图片展征稿
“书香四月”部分活动内容
元旦放假通知
事业单位全部实行公开招聘
公务员定向招考村干部
我市招特殊职位公务员12名
学人对话 more...
张翎:用乡情写作新移民文学
学人访谈 more...
卢礼阳:挖掘温州文化符号
学习之星 more...
蔡笑晚 做父亲是我的事业
将子女们一个个送上精英之路,今年66岁的父亲蔡笑晚功不可没。
专题推荐
【专题】解放思想万人大讨论
【专题】鹿城区解放思想大讨论
办事指南
“信得过单位”开评 符合条件及时申报
2008年06月23日 10:32
 

  记者昨日从市消费委获悉,温州市第八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近期开评,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及时申报。

  据悉,参评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必须是在本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,并连续经营三年以上,且经营状况良好,社会公众认知程度较高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(个体工商户),不包含生产型企业。本届“信得过单位”评选分为两类,一类为“第七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”的复评,另一类为新申报的“消费者信得过单位”。新申报单位的评选名额全市限在40名左右内。市本级注册登记的企业要于7月5日前直接向市消委申报;开发区、直属工商分局等注册登记的企业于6月30日前向开发区分局或直属分局申报;各县(市、区)注册登记的企业于6月30日前向所在县(市、区)消费者协会申报。

  欲参与评选的企业需填写《温州市第八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申报表》(可登录315网站http://www.wz315.org或温州红盾网http://www.wzhd.com下载),提供包括企业简介、营业执照、许可证、售后服务规定等在内的申报资料。肖新华

 
稿源: 温州网-温州日报   编辑: 张朋杰
 
 
温州市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温州网 [www.66wz.com]承建
地址: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4楼 邮编:325000
电话:0577-88966220 0577-88817266 传真:0577-88966220 电子邮件:news@newswz.cn